「台灣青啤」登記卻未用 台菸酒敗訴

曾找藝人伍佰打出台灣啤酒「上青」口號的台灣菸酒公司,與代理青島啤酒的台灣青啤公司,不僅在市場上競爭,在商標上也互相攻伐。台灣菸酒在二○○四年率先登記「台灣青啤」、「台灣青啤酒」商標,先下一城,但前年卻被台灣青啤公司以無正當理由逾三年未使用該商標,要求智慧財產局廢止獲准,台灣菸酒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敗訴。


台灣青啤提異議
台灣青啤公司二○○二年開賣青島啤酒,雖公司名稱是「台灣青啤」,但二○○四年台灣菸酒卻早一步把「台灣青啤」、「台灣青啤酒」兩商標,拿去向智財局註冊成功。台灣青啤公司曾就此向智財局提出「異議」,但遲無結果。
台灣青啤公司之後打過四年行政訴訟,想要申請登記拿回「台灣青啤」商標,結果法官認為「台灣青啤」與「台灣啤酒」商標僅一字之差,「青啤」台語發音意為生啤酒,易聯想成「台灣生啤酒」,民眾可能誤認兩商標有授權等關係,判台灣青啤公司敗訴定讞。
但二○○九年台灣青啤公司另起戰場,指台灣菸酒註冊這兩個商標卻擺著不用,違反《商標法》規定,無正當事由未使用逾三年,要求智財局廢止註冊這兩個商標獲准。台灣菸酒不服,經訴願遭駁回,轉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指兩商標曾被台灣青啤公司「異議」,因擔心有被撤銷註冊及進一步民刑事訴訟的風險,才沒使用。
但智慧財產法院認為,正當事由應是指海運斷絕、天災地變無法生產銷售等客觀理由,且也從未見過台灣菸酒在媒體推廣過,因此判台灣菸酒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2002/04
台灣青啤公司開賣青島啤酒
2004/11
台灣菸酒早一步註冊「台灣青啤」、「台灣青啤酒」2商標獲准
2007/07
台灣青啤公司申請以「台青」為註冊商標,智慧財產局認為會與「台灣啤酒」相似而拒絕,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台灣青啤勝訴
2010/02
台灣青啤公司因以「台灣青啤」申請商標被智財局打回票,不服提告,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與「台灣啤酒」僅一字之差且易生混淆,判台灣青啤公司敗訴定讞
2010/11
台灣青啤認為台灣菸酒的「台灣青啤」、「台灣青啤酒」2商標逾3年未用應廢止,智財局裁准,台灣菸酒不服提告,被智慧財產法院判敗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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