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決定緩起訴處分後還需要歷經聲請再議、聲請交付審判的程序,處分確定之後有一到三年的履行期間。…
無論是調解成立或訴訟上和解成立,均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377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得隨時和解。…
當事人有程序選擇權,縱使先行起訴,仍可以選擇改由仲裁方式解決紛爭。…
仲裁雖於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但其本質上並非訴訟,自不可以只以不服仲裁判斷書而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司法院釋字第591號解釋說明,仲裁判斷書應附理由而未附者,當事人得對於他方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雖未將仲裁判斷之理由矛盾…
緩起訴處分的規定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依據仲裁法第47條的規定,外國仲裁判斷,經聲請法院裁定承認後,得為執行名義。…
不起訴處分已經確定,檢察官有無可能再起訴?應視不起訴處分的類型而有所不同。無實質確定力之不起訴處分,因為只具有形式確定力…
依據仲裁法第40條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對於他方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一、有第三十八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依據仲裁法第38條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駁回其執行裁定之聲請︰一、仲裁判斷與仲裁協議標的之爭議無關,或逾…
依據仲裁法第37條規定: 仲裁人之判斷,於當事人間,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仲裁判斷,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