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治之惡疾」指的是在醫學上可預見的期間內,不須以絕對不能治癒為必要。惡疾,是指足以影響種族衛生,例如:痲瘋病。或在婚…
一方患有精神病,本就足以破壞夫妻的共同生活,所以法律上得為離婚原因,但是必須達到「重大不治」。 依照最高法院七74年度…
此款所指的尊親屬限於「同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才有適用,但請求離婚之人仍然限於夫或妻,而非直系血親尊親屬。若是直系血親…
何謂「不堪同居之虐待」?怎樣的程度才算是? 其實所意指的是:「予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之痛苦,導致不堪繼續同居」,例…
所謂「合意性交」乃指的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在沒任何強迫狀況下合意的性行為。所以如果是「強姦」他人算不算本款適用範圍呢?依照國…
依照民法第985條第1項:「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第988條第3款:「違反重婚之規定,原則上婚姻無效;但重婚之雙方當事…
房東和房客之間的契約是無法拘束管理委員會,繳費的時間到了,總是要有一方繳費,契約上有寫清楚管理費是房客負擔,那就是房客負…
租屋契約租期填寫有誤,會影響契約效力嗎?簡單來說,會影響契約效力,但不見得會失效。…
租賃契約上的簽名並非本人親自簽名,而是經由委託他人所代簽,基本上這份租賃契約對本人還是產生法律上的效果;亦即,這份租賃契…
首先房子沒有做所有權登記,然後承租人與出租人訂定租約;接著租約到期,出租人未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之後承租人以是自己是屋子…
將租賃契約拿出來,就是原本出租人的名字,變成新的屋主而已,其他都不變。所以如果原本契約是每月5000,除非經過契約雙方當…
依照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