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
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 (簡單說,就是指大廈中每ㄧ個戶之所有權,例如X…
土地、建築物、停車位,關於房屋買賣契約書之內容,你應該要注意是否有記載以下事項。…
第 34 條 違反第九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經主管機關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屆…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
I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II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
I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