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意義: 由被告上訴或其他上訴權人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則第二審法院即不得諭知較重於原…
刑事訴訟法係採實質的真實發見主義,欲認定事實,即須賴以證據以證明,而證人係指在他人之訴訟案件中,陳述自己所見…
認罪協商制度,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451-1條,此制度之內容茲分述如下: (一)協商程序之意義與判決:…
(一) 指定辯護之意義:指案件因具法定之情形(原因),而被告及其他選任權人未選任辯護人,而由審判長…
搜索係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強制處分,原則上採令狀主義(刑事訴訟法第128條),唯有下列事由存在時,得無搜索…
(一) 所謂緩起訴乃指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
羈押係指將被告拘禁於一定場所(看守所),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完成訴訟並保全刑事程序為目的之強制處分,又有關羈…
(一)倘被告乙部份經由郵政機關以「此址查無此人」為由退回,受訴法院之處理模式茲析述如下: …
(一)A地檢察官應可合併起訴 1.相牽連案件之類型:依刑事訴訟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
(一) 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其處理方式如下: 1.按民事訴訟法(…
按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之紛爭解決程序中,除確定判決外,尚有下列法院作成之文書賦予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
(一) 訴訟卷宗之閱覽: 1.當事人書狀、筆錄、裁判書及其他關於訴訟事件之文書,如送達證書、不能送達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