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藝人秦偉被控對8名女子犯下10起性侵既遂或未遂案,其中2女僅14、17歲,檢方求刑41年,台北地院僅認定秦偉性侵女造型師、女編劇和女粉絲3人,依3個強制性交罪判8年徒刑,其他5女證據不足判無罪,檢方和秦偉均不服上訴,秦偉庭訊均堅稱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否認性侵,高等法院今判決上訴駁回,仍維持秦8年徒刑。可上訴。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