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許姓人妻7年前與外籍男師偷情,除用電子郵件與外籍師相約嘗試「69」等性愛姿勢,另跟一名香港男子曖昧通信,丈夫發現後怒告求償,許女反批丈夫偷看私人信件侵犯隱私,但高等法院認應適度容許配偶的「不貞蒐證權」,判許女須賠償丈夫3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