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新北市林姓男子從2013年起,分多次將100萬元存入戶頭,每次存款時在存簿上備註一個字,存下百萬元後帶著陳姓女友去刷簿子,一刷出現的備註字串竟是「陳○○,你願意讓我疼愛一生嗎」,讓女友感動得答應下嫁,不料2人婚後沒多久就鬧翻分居,於去年離婚。林男離婚後提告,表示所有的錢都是「寄存」陳女名下,要求陳女返還不當得利,但法官認為,林男無法證明款項只是「寄託」,且林男當初會匯款是因當時的濃情密意,以及儲蓄、家庭和諧等因,足認陳女沒有「不當得利」,錢也用於家庭支出,所以不同意林男依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陳女返還上述款項,只能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