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的香港格上汽車公司高姓負責人,2013年間夥同陳姓友人來台吸金,誆稱只要投資5萬美元,購買二手商務車回租香港格上,就保證每月可享1%到2%租金報酬,且25個月合約期滿,香港格上再原價買回商務車,短短8個月內吸金逾台幣1億1093萬元,共45人受騙。台中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將高、陳起訴,若罪名成立,最重可判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