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清算程序的債務人會有較多生活上的限制,例如:不能隨意離開居住的地方、生活支出要合理、不能亂花錢,還有工作選擇等等。復權即是解除因清算後所受到的各種生活限制。復權要向法院聲請,且要符合法定要件,例如:依清償或其他方法解免全部債務、受免責裁定確定、自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之翌日起滿五年等,則可以向法院為復權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