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身體上的不法侵害,是在家庭中最常見的,舉凡肢體虐待、傷害、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濫用親權、妨害自由、性侵害、違反性自主權等行為等等皆是。
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例如透過言語攻擊、心理或情緒虐待,使對方感到恐懼害怕、精神痛苦等。
經濟上之不法侵害,例如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