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規範的自動設備包含「自動收費設備」及「自動付款設備」。如果違反機器設置者的用意使用這些設備,類似詐騙機器而取得利益的話,就可能觸法。
【利用自動收費設備】
收費設備又分為售物的收費設備(例如自動販賣機)和提供服務的收費設備(例如投幣式按摩椅)。如果使用假幣、代幣取得飲料或得到服務,成立「收費設備詐欺罪」。但若是以暴力手段破壞機器(例如持球棒敲破販賣機玻璃取得飲料),就非本罪範疇,而應論以毀損罪及竊盜罪。
【利用自動付款設備】
使用偽造或變造的提款卡從提款機提領金錢,成立「付款設備詐欺罪」。但若是將提款機炸開取得鈔票,就非本罪範疇,而應論以毀損罪、竊盜罪及公共危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