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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某住戶未經其他住戶同意,將共有空間(地下室或陽台)占用只供自己使用是否犯罪?
Legal News
大樓某住戶未經其他住戶同意,將共有空間(地下室或陽台)占用只供自己使用是否犯罪?
常見刑案
2015 年 04 月 30 日
成立竊佔罪。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不動產,如果與他人共有,仍屬於他人的不動產。所以大樓住戶未經其他住戶同意而佔據共有不動產,即使留有供其他住戶進出的通道及空間,還是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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