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離婚後,一方要向他方請求贍養費,需具備二個要件:

1. 就離婚一事,一方須無過失。

2. 一方須因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會走入裁判離婚,是因為一方也有過失(裁判離婚法定事由),或一方有工作能力、積蓄可以養活自己,就無法請求他方給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