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持有委託人陳先生(原告)與訴外人OOO咖啡餐飲店、林女等3人共同簽發之本票1紙,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然原告就系爭本票並不知情,該本票係遭林女盜蓋私章所簽發,委託人陳先生不知訴訟上如何處理。為此,委請楊律師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