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主在交屋後發現有漏水、海砂屋、凶宅及坪數短少等重大瑕疵時,於發現該瑕疵後應拍照存證、保存鄰人證詞或是請專家檢驗是否為海砂屋,並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賣方有該瑕疵,再於通知後六個月內請求減少價金或解約,若有因裝潢或整修而支出的費用,亦可請求賣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