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7年前因參加比基尼派對暴紅,後來與經紀人B男鬧得不愉快,上網貼文罵B男是大騙子又好色,另名C女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分享此文,遭B男控告並求償100萬,法院日前以C女未查證事實就分享他人文章,判她須賠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