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未來相關金融消費爭端,將交由金管會今年底前新成立的「財團法人爭議處理機構」處理,其評議結果具有民事法院判決的效力,過去民眾與金融機構間「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不對等情況,預期可獲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