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夫妻財產」和「遺產」
十、有個三代同堂的家庭,阿公是名義上的家長,阿嬤則總理家務,祖傳的中藥舖由獨子阿展經營,診脈抓藥的媳婦阿娟是鎮上唯一合格中醫。龍鳳雙胞胎大頭與小娃由阿公及阿嬤負責保護教養。阿嬤與阿娟常因金錢問題產生摩擦,阿展於是與阿娟依法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對於中藥舖收益的分帳與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也都附帶寫明。今年端午阿公與阿展到大陸旅遊,不幸在返臺之前座車翻覆崖,後經法醫研判二人同時死亡。在臺辦完公公與丈夫喪事後不久,阿娟便宣布要再婚。阿嬤說:「你嫁人我管不著,但是孩子留下,而且你一毛錢也別想帶出我們家」。阿娟回以:「要孫子拿錢來談」。隨即帶著大頭與小娃離開。之後才知道阿展已在律師處存放公證遺囑,表明要給阿嬤600萬元作為養老之用,並以阿娟與人通姦的徵信資料為證,指其喪失為人妻母的資格,且不得繼承。試解析下列問題:阿公名下有祖厝一棟價值1,200萬元。中藥舖在阿展名下,價值1,800萬元。二人的財產各應如何處理?(本題摘自95年律師考題)
201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