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債權人湯男因債務糾紛夥同田姓友人,到債務人蘇男住處噴漆,並散發印有蘇男身分證影本資料的紙張,被橋頭地院依違反個資法、恐嚇等罪,判處2人各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