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載, 一名20多歲的周姓男子在便利商店拾獲1支手機和悠遊卡,當下並未報警歸還,反倒在隔天至其他間便利商店盜刷,買了1杯奶茶法院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周男罰金1萬元,緩刑2年。

 

(新聞摘自:竟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