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洪姓警員三年前為達成取締交通違規績效,捏造劉姓司機駕駛曳引車未繫安全帶,自開紅單並自行繳罰款,原以為天衣無縫。劉姓司機為此收到近六千元罰單,劉姓司機表示:2015年就從曳引車公司離職,而那輛輛曳引車2016年2月就賣到國外,因此劉姓司機認為這張罰單是沒有理由的,進而未經申訴後揭發此事。洪承認涉案,檢方將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及行使偽造文書罪起訴。

(新聞摘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