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有婦之夫的男子戀上有丈夫的女同事,該名男子因與太太夫妻感情生變,想與女同事搞三人世界,要求老婆讓女同事住進家裡,並簽訂「三方共同生活協議書,後來太太與女同事發生口角、肢體碰觸,女同事受傷就醫遭其丈夫問出三人世界一事,丈夫怒告對方涉嫌「和誘罪」,但法院認為女同事和丈夫感情早就生變,已經想自己搬出去,並非有婦之夫男同事所引誘造成,因此判他無罪。 <引自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