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要

    現實社會中為探知或窺視他人行踪,非公開活動或身體私處等,藉由偷裝GPS在他人車輛,偷裝針孔攝影器材在他人住家、飯店房間甚至是公共廁所內,這些行為都可能涉犯刑法的「妨害秘密罪」。本案例是六十多歲張姓大地主,結交陳姓美魔女成為他的小三,交往期間花了兩百多萬元滿足對方,未料陳女仍要和他分手,也不理會他的還錢要求,張男憤而在陳女座車下方暗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全天候監控陳女行蹤,包括陳女有沒有上班、到哪裡旅遊等全被張男掌握;陳女獲悉後坐立難安,憤而控告對方妨害秘密罪,新竹地檢署將張男起訴。

(新聞摘自: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