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5日傳出女嬰遭虐致死案件,引起公眾憤憤不平,還有許多民眾聚集在臺南地檢署,聲稱要對被告私刑正義,媒體也報導虐童被告沒有錢請律師,要等法扶指派律師到場後,法官才能開羈押審理庭,除了被告受遣責外,認為浪費資源外,也意外波及了到場辯護律師,甚至有人揚言也要包圍辯護律師,但我們不應鼓勵不理性的行為,可以藉這場事件認識刑事羈押程序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