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退學生陳皓揚接連虐殺「大橘子」、「斑斑」兩貓案,台北地院於10月13號宣判,依違反《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判陳兩起案件各六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徒刑十個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另併科罰金35萬元。判決結果引起國內民眾一片批評,飼主王嫻如更表示對判決失望,認為「等於用錢來換二隻貓的生命」。農委會表示,目前已著手修法,目前新修訂的《動保法》已初審通過,未來虐待動物罪將加重刑責,提高為二年以下徒刑;若使用藥物、槍械,致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可處一年到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