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安非他命為二級毒品,販賣二級毒品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法院會審酌是否有法定減輕事由、犯罪情狀是否可憫恕等情狀,酌減其刑以資警惕。

實際案例:法院考量被告販賣毒品的期間都在同一月間、各次所得金額僅700元至4,000元不等、犯罪手法類似,且犯後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認被告就單次販賣二級毒品的行為,應科以1年3月至1年4月的有期徒刑。至於應執行刑方面,是採「限制加重原則」而非「累加方式」,簡單來說,被告實際應執行的刑度,並非是將所有行為的宣告刑加總,而是以隨罪數增加遞減其刑罰的方式計算。因此,法院定被告的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