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聲請前置協商、更生或清算,聯徵中心都會有註記,但註記得期限不同,協商的信用註記為「還款條件履行完畢後1年」,更生程序信用註記為「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4年,但更生方案有延長者,註記期間加上更生方案履行期間不得超過10年」,清算程序信用註記為「清算程序終結後10年」。
不論是聲請前置協商、更生或清算,聯徵中心都會有註記,但註記得期限不同,協商的信用註記為「還款條件履行完畢後1年」,更生程序信用註記為「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4年,但更生方案有延長者,註記期間加上更生方案履行期間不得超過10年」,清算程序信用註記為「清算程序終結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