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舉可能會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

著作權人將其著作放到網路上公開,應該可以認為著作權人同意大家瀏覽其著作內容,但在單純瀏覽範圍以外的行為,例如翻拍轉貼,則不能認為著作權人當然同意他人為之,而是要看著作權人有沒有明確的表示同意或授權的意思。如果著作權人沒有類似的授權聲明或表示,則除非符合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規定,否則仍可能構成著作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