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可因此而解僱員工。勞工原則上並無移地勞動之義務,故如勞工拒絕被派往大陸或國外工作,公司不能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而為資遣;但如僅係偶而外派出差,次數並非密集,每次期間也不是太長,則勞工不能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