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全帳款的收取,除了行使代位權外,另一種方法是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所做的行為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此時債權人可以起訴請求法院撤銷此行為以保全債權。例如:簡女積欠侯男100萬元的帳款,簡女名下有一筆土地,為了避免侯男查封土地,簡女就將該筆土地贈與給男友,或是與男友串通為虛偽的買賣,並已將土地移轉登記與其男友,此時,侯男為了保全債權,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簡女與其男友間的贈與行為或買賣行為,並聲請命其男友回覆原狀,也就是將土地移轉登記回簡女名下。要注意的是,撤銷權的行使期間為自知悉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內或自行為時起算十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