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父母想變更子女姓氏,主要有三種方式:

1. 與前夫(前妻)以書面約定變更子女姓氏

2. 離婚後,為子女的利益,可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3. 如果父母一方,對子女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的情況,他方可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後二種情形,須寫聲請狀遞到法院,聲請事由要詳細書寫,可以敘述雙方已經離婚,或對方有哪些對子女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的情況,例如疏於照顧、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等。建議可以委由律師撰寫,較能著重法律面的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