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卡車駕駛於97年間駕駛卡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新南路時,不慎撞傷騎乘機車的葉同學,導致葉同學左眼瞼挫傷、左眼視神經損傷、以及左眼視野缺損,經送醫治療、矯正後,視力大幅衰退,且嚴重減損左眼的視力。葉同學在父母陪同下,來所委託楊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