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蔡小姐因誤信男友有資金週轉需求之藉口,進而向銀行借款給男友,但男友事後不能清償債務,導致蔡小姐背負龐大債務,蔡小姐依債務清理條例之規定和提出前置協商方案並經法院認可,惟事後蔡小姐卻罹患重病、面臨失業,無力償還借款而毀諾。待有穩定收入後,蔡小姐本於欠債還錢之宗旨,仍有還款意願,因此向楊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