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帳戶的原因有很多種,有單純的求職者,也有真的是為提供帳戶獲取報酬的人,是否成立詐欺取財幫助犯,重點在於如何提出證據證明提供帳戶的人內心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想法。此外,基於罪刑法定原則,檢察官應該提出證據認定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該帳戶將被他人作為犯罪之用,如無證據就不得認定具有詐欺取財幫助故意。
提供帳戶的原因有很多種,有單純的求職者,也有真的是為提供帳戶獲取報酬的人,是否成立詐欺取財幫助犯,重點在於如何提出證據證明提供帳戶的人內心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想法。此外,基於罪刑法定原則,檢察官應該提出證據認定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該帳戶將被他人作為犯罪之用,如無證據就不得認定具有詐欺取財幫助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