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於作品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不用向商標或專利須要向主管機關註冊或申請登記,但必須將創作完成當時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證予以保存,以利日後舉證,例如在畫作上題名、發行的書籍上印上作者姓名等。
而著作權又可分為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權的歸屬可參考作權法第11條(受雇關係)和第12條(出資受聘關係)之規定。
現行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於作品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不用向商標或專利須要向主管機關註冊或申請登記,但必須將創作完成當時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證予以保存,以利日後舉證,例如在畫作上題名、發行的書籍上印上作者姓名等。
而著作權又可分為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權的歸屬可參考作權法第11條(受雇關係)和第12條(出資受聘關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