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駕駛大貨車發生車禍,被驗出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一五毫克,台中地檢署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研究報告,回溯推測他開車時的酒測值為○.八八毫克,而將他起訴,卻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打臉」;法官認為,此研究報告只以十三名大學生做為實驗樣本,並無深究體重、年紀之差異,台中高分院認為交通部運研所的報告不能用來當回溯酒駕的依據,改判曾男無罪確定。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指出,酒精代謝速度除了會因個人年紀、體質等身體狀況而有不同外,也有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酗酒的人代謝酒精較快,代謝率每小時可退○.○七五至○.一毫克/公升;不喝酒或很少喝的人較慢,每小時約可退○.○五毫克/公升,如未當場查獲酒駕,而用固定酒精代謝率推算,可能差異性會較大,建議仍要多找相關文獻和數據,找出代謝最快和最慢的範例加以推論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