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不少房仲業者為了加強待售物件的能力與曝光,會花費心思拍攝銷售的房屋物件,再上架網站進行廣告。高雄永慶不動產賴姓房仲發現自己拍攝的物件照片,遭其他2名同業使用,認為侵害其版權,經賴姓房仲告知後,其中一名蘇姓業務員起初堅不認錯,並稱是從Google搜尋後下載使用,照片上並沒有浮水印與所屬版權,因此認為網路照片可以未經他人同意任意使用,但蘇業務員事後仍向賴姓房仲致歉,並將照片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