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竹一名工程師,十多年前冒雨騎車返家,撞到逆向停在路邊卸貨的貨櫃車板架,造成右眼球破裂失明。當事人對貨櫃車司機提出業務過失重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儘管肇事司機官司審理中已經死亡,其家屬也已經辦理拋棄繼承,法官最後判雇主和工廠仍需賠償蔡姓工程師四百七十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