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北市一名服役中的周姓男子,去年8月間以手機通訊軟體「微信」搖一搖的交友功能,結識15歲少女,兩人進而交往成為情侶,期間周男多次與少女在其住處、車上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事後獲悉一怒告上警局,周男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後,嚇得趕緊向少女家人道歉,雙方並達成和解,法官才從輕判處9個月徒刑、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