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和小花結婚後,兩人先在外租屋,打拼幾年後決定要買下兩人愛的小窩。兩人相偕到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的大通公司,該公司推出一批新的預售屋,在廣告上登載「特別挑高夾層設計」等語,阿明、小花不知其中原委,即高高興興地付了訂金。房屋蓋到一半,兩人剛好有空去工地看房時,才發現房屋挑高不夠且根本不能作夾層使用。於是兩人跟建設公司理論,公司則宣稱當時已充分告知云云而不願處理,夫妻一狀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