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佈,自10月25日起,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又有放寬。外國人只要連續5年居住台灣超過183天,每次出國不超過3個月,就可以免附母國良民證及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少出一次國,申請到台灣永久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