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偵辦警官包庇電玩弊案昨偵結,依貪污圖利等罪起訴警官、業者共33人,收押中花蓮分局一組組長吳世明及督察員黃景白等3人,他們以插股方式介入經營賭博電玩,分別遭求20至30年重刑,及併科1200萬元至1800萬元不等罰金,5年來,遭起訴15名官警涉嫌圖利電玩業者達1億2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