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嘉義一所高職幼保科二年級陳姓女學生,去年十一月間三度毆打同年級餐飲科呂姓女學生,導致呂女眼鏡毀損,雙頰紅腫,甚至不敢上學;校方介入輔導,陳女也道歉,但呂女心生畏懼,家長考量到呂女情緒,最後還是轉學。呂女家屬事後提告求償,法官昨判陳女須賠償眼鏡修理費一千兩百元精神慰撫金一萬元

事件二:
屏東市一所高職的高一生「網霸」國二學妹,在MSN上恐嚇許女「每天交五十元零用金」,逢紅(假日)加碼,並找來鄰居、也是少女同校的男同學代為「收錢」,少女心生畏懼,讓學長予取予求,受害長達一年,少女受不了告訴媽媽,許母才知給女兒的零用錢竟是別人的小孩在用。警方依恐嚇取財罪嫌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