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四年前被控,以不將訴訟文件寄到住家為交換條件,脅迫兼差應召的陳姓女證人陪睡,陳女報案後吳辯稱兩人因相談甚歡發展出一夜情。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不採信吳的說法,認定吳以檢察官職權脅迫證人與他上床,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判七年六個月徒刑,禠奪公權五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