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林秀珍前年透過住商不動產光北加盟店,向男子黃競台買下北市農安街三樓公寓後,發現陽台違法外推還漏水,憤而打官司討公道,台北地院認定住商未盡查證義務,除需與黃男連帶賠償林女二十萬元損失,還要另依『消保法』賠償林女八萬元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