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自2026年7月21日施行。外送每單45元並非固定價,實際報酬須依最低時薪245元換算。本文由專業律師解析外送疊單計價、停權申訴、職災保險等新法重點,教你如何保全證據。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一般簡稱「外送專法」)自115年7 月2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專法歷經多方討論,終於在勞動部的推動下落地,旨在解決外送產業長久以來的資訊不對等、報酬計算黑箱以及突發性停權等爭議。然而,法案上路首日,便有許多外送員在社群平台反映:不同里程的雙單(例如4公里與8公里)在接單畫面上都只顯 90元,質疑新制反而讓過去的高價「肥單」消失,甚至認為平台變相減薪。
從法律與實務的雙重角度來看,判斷平台有沒有少給錢、是否違反外送專法,絕對不能只看「接單畫面上的預估金額」,也不能把「每單45元」誤解成固定運價。
先說結論:45元是每筆完成訂單的最低基本報酬安全網,這並非賦予平台不分遠近、一律只付45元的法律授權。真正的法定底線,應以「45元」與「實際外送時間換算金額」兩者取其高者。
為協助外送員與大眾釐清新法規範,本律所特別整理外送專法的六大核心重點,包含報酬計算、疊單爭議、停權申訴及勞雇關係認定,提供最完整的法律權益懶人包。
一、外送專法何時施行?適用哪些人?
外送專法於115年1月21日公布,並自同年7月21日正式施行。本法保障的對象,是與外送平台業者成立「外送服務契約」,透過平台指定的 APP 接受訂單、取貨並送達消費者指定地點的外送員。
新法同時規範了外送員、外送平台業者、合作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四方關係,內容涵蓋範圍極廣,包括:報酬給付標準、派單資訊透明化、停權機制的正當程序、申訴救濟管道、強制保險、職業安全保障、颱風天停業規範,以及個資與紀錄保存等事項。
法律迷思破除:
專法上路,外送員就變成「勞工」了嗎?
外送專法並未採取「一刀切」的立法模式將所有外送員一律認定為受僱勞工。然而,這不代表平台可以拿著「承攬契約」無限上綱。若外送員在實際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受到平台高度的指揮監督(例如嚴格限制上線時間、穿著制服、強制排班等),具有一定程度的人格、經濟及組織從屬性,在法律實務上仍可能被認定為「僱傭關係」,進而適用《勞動基準法》、勞保、勞退及職災補償等嚴格規定。
二、外送員每單 45 元到底怎麼算?時薪 245 元的真相
這是外送專法中最受矚目,也最容易被誤解的條文。依據外送專法第5條規定,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以下公式的計算結果:
實際外送分鐘數 ÷ 60 × 當年度每小時最低工資 × 1.25
以115年每小時最低工資196元計算,外送報酬的換算基準為每小時245元(即 196 × 1.25)。也就是說,每一分鐘的法定最低報酬大約是4.08元。只要計算出來的金額低於45元,平台就必須以45元支付;若高於45元,則必須依實際計算金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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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外送時間 |
時間換算金額 (時薪245元基準) |
法定最低基本報酬 (平台應付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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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
約 40.83元 |
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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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 |
49.00元 |
至少 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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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鐘 |
約 81.67元 |
至少約 81.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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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 |
122.50元 |
至少 122.50元 |
時間起算的關鍵點:外送時間是從「接受訂單」那一刻開始,直到「完成該筆訂單」為止。這段期間包含了前往店家、等待出餐、送餐路程、尋找地址及等待消費者取餐的時間。時間以分鐘計算,未滿30秒不計,30 秒以上以1分鐘計。
注意灰色地帶:尚未接單前的「上線等單時間」,以及完成訂單後的「空車回程」,原則上不屬於該筆訂單的外送服務期間。這也是為何在偏遠地區接長途訂單時,外送員常覺得里程與油錢成本未被充分涵蓋的爭議來源。
三、4公里、8公里都顯示45元,平台是否違法?
近期新聞報導指出,許多外送員發現不管路程是4公里還是8公里,接單畫面都顯示45元,因而質疑平台違法。從法律實務面分析,這「不一定」違法,原因如下:
外送專法採用的是「時間底線制」,並沒有明文另訂「每公里最低里程費」。因此,兩張不同里程的訂單在接單畫面上顯示相同的預估報酬(45元),不能直接作為平台違法的鐵證。然而,法律強力規範了「資訊揭露」與「事後核算」的義務:
派單資訊揭露:平台在派單時,必須明確揭露預估基本報酬、獎金、取送地址、樓層、路線、里程及預估完成時間,讓外送員有充分資訊判斷是否接單。
事後據實核算:接單畫面顯示的僅是「預估報酬」。訂單完成後,平台仍須依據「實際服務時間」重新核算。若一趟訂單實際花費的時間依公式計算高於45 元,但最終入帳仍只給45元(低於法定標準),這就構成明確的違法少付報酬,必須補足差額。
因此,要判斷平台是否違法,不能只看「接單截圖」,必須核對「完成後的每單時間、報酬明細及實際入帳金額」才能判斷有無短付。
四、外送疊單也是一趟只算 45 元嗎?單單計價的真實意涵
很多外送員擔心,平台把兩張單疊在一起派發,會不會整趟送完只給一個45 元?答案是:不行。外送專法要求「單單計價」。
法律所稱的「每筆訂單」,定義是一個取件地點加上一個送達地點。若平台一次派發兩筆訂單(即所謂的疊單或夾單),原則上就是兩筆獨立的訂單,必須分別計價,每一筆都要單獨檢驗是否符合「45 元」及「時間換算」的最低標準。
案例解析:
外送員同時接下 A、B 兩張訂單。A訂單從接單到送達花了15分鐘;B訂單因為路程較遠,從接單到送達花了19分鐘。
平台不能主張「這是一趟行程」,只用總時間19分鐘算一次錢。
平台必須依序計算A訂單的15分鐘與 B 訂單的19分鐘,分別核算是否達標。若平台未落實單單計價,外送員即可依法申訴。至於新制是否會降低平台疊單意願,導致消費者等餐時間拉長,目前仍屬產業運作觀察範圍,並非法律必然結果。
五、平台可以片面改契約或收取媒合費嗎?
過去外送平台常遭詬病的一點,就是會無預警修改計價公式。115年外送專法上路後,平台變更報酬計算方式、停權規範或其他重要契約事項,原則上必須取得外送員的同意。
平台不得僅透過 APP 推播公告、電子郵件通知,或在登入畫面強迫勾選的方式來片面變更契約;更不能以減少派單、停權等不利待遇,迫使外送員同意不合理的條款。
此外,勞動部公布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嚴格禁止平台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外送員、任意扣減報酬或抽取小費。因此,不論平台將扣款名目包裝成「媒合費」、「平台服務費」或「管理費」,只要其本質屬於平台自身營運成本的轉嫁,就可能違反定型化契約規範,不能靠更換名稱就合法化。
六、外送員被停權或少算報酬,該如何自保與申訴?
帳號被無預警停權,是外送員最深沉的恐懼。外送專法針對「終止契約」與「不利決定」設立了嚴格的正當程序:
舉證責任倒置:
平台若要終止契約或作成其他不利決定,必須提出完整、明確且可理解的理由,並由「平台」負擔終止理由的舉證責任。
申訴處理時效:
一般申訴(如報酬爭議、保險爭議)最長處理期間為21日。若涉及「終止契約(永久停權)」爭議,應由包含工會代表及外部專家組成的「獨立處理小組」審理,最長處理期間為40日。
律師實務建議:外送員必備的蒐證清單
在面對潛在的爭議時,建議養成以下截圖與紀錄習慣:
接單前的預估報酬、距離與時間畫面。
接單、到店、取餐及送達完成的時間紀錄。
每筆訂單報酬明細與銀行入帳資料。
平台變更契約、停權或扣款通知。
與客服往來對話、申訴編號及回覆內容。
若內部申訴未果,外送員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的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協助,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平台若違反最低報酬、申訴機制或保險規定,將面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拒單、下線自由或颱風停業等重大規定,罰鍰可達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如果平台違法、違約致外送員權益可能受損,外送員可在知悉事由或損害結果後30日內終止契約,並依法請求經濟補償(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報酬,最高六個月,平台應於終止後60日內給付)。
七、其他重要保障:職災保險與颱風天停班
外送專法補足了長久以來的社會安全網。平台依法必須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在未完成投保前,不得讓外送員上線提供服務。
若外送員已透過職業工會或自行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在符合條件下,還可以向其中一家合作平台申請支付其自行負擔的職災保險費。
針對天災出勤,法規明定當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的天然災害地區,平台原則上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外送員及合作商家。同時,平台不得強制排定上線時間,也不能因為外送員拒絕接單或選擇下線休息,而給予任何不利待遇。
結語:
45 元只是安全網,維權需要證據說話
115年《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的施行,真正的意義並不是保證所有外送員獲得加薪,也不是把每張訂單固定成45元,而是建立了一條可以核對、可以申訴、且具有裁罰力的最低法律底線。
面對距離較遠的訂單卻與近單同價,在接單當下未必立即違法;但如果實際外送時間換算後應高於45元,平台卻未補足,或者疊單未確實逐筆計價,就可能違反新法。外送員在面對報酬爭議時,最重要的不再是只留下接單截圖,而是完整保存「預估資訊、實際時間、報酬明細及入帳金額」,才能讓法律保障真正落地。
(本文依據115年7月21日有效法令及勞動部公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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