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陳鎮川及老公Darren宣布藉由海外合法代孕方式喜獲麟兒,不但讓同性婚姻議題重回大眾視野,也掀起了國內代孕合法化的討論。
以國內主要管理生殖技術的「人工生殖法」來看,目前我國只允許經過人工生殖機構評估適合的不孕夫妻,以一方健康的生殖細胞進行人工生殖,並未提及代理孕母合法性,然而以目前實務運作狀況而言,在台尋找代理孕母,很有可能會被認為不符合評估資格,違反人工生殖法第11條,而遭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而同性婚姻當事人所面臨的狀況則更加嚴峻,不但前述的「人工生殖法」並不適用於同性婚姻,連同專法當中也不允許同性婚姻收養不具血緣關係的子女,因此陳鎮川及老公Darren也只能透過國外機構尋求代孕的可能性,以一圓養兒育女的夢想。目前我國也在研擬修正「人工生殖法」,推動代孕合法化,但仍是著重在異性婚姻,同性婚姻的代理孕母議題,仍然有待社會逐步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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