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據媒體載,一名陳姓母親指控正讀國一女兒遭6名國小女同學霸凌,不但在臉書及群組以「在吃屎」、「賤人」、「臭鮑魚」等字樣羞辱女學生,還故意換壞掉座椅讓女學生坐等霸凌行為,長達三個月之久,導致女兒萌生尋短念頭,陳母知情後憤而報警告6名國中女學生公然侮辱,並帶女兒到校理論,被告學生與家長有道歉,但陳女並未接受,教育局已請校方啟動霸凌事件調查機制。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被霸凌的人並非求助無門,而是擔心求助後會使霸凌者的心更為團結,不敢求助自行承受此種環境精神壓力,等到身邊的人發現異狀時被霸凌者往往已承受一段時間的霸凌,甚至若發現異狀仍為忽視或未即時救助或介入更可能導致悲劇的發生,所以當您發現身邊的親朋好友或自己的孩子有被霸凌的狀況,應積極介,入本篇將探討霸凌申請通報及法律救濟途徑。
所謂霸凌是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霸凌通報管道及調查啟動
當發現身邊的親朋好友或是自己的孩子有被霸凌的狀況時,您可以向以下管道通報霸凌事件:
1.班導師
2.校園投訴信箱
3.該縣市政府防治校園霸凌專線
依照霸凌防治準則,校方經通報或法定代理人申請後應立即成立霸凌因應小組並於兩個月內以書面回報調查結果,回報後仍應持續追蹤霸凌狀況是否好轉。
除通報校方之外也應該跟他們溝通瞭解事發經過,其實在中學被霸凌的原因很可能僅僅是身材胖、瘦、外表的特徵不同亦或是行為舉止被視為怪異而被霸凌,「一個銅板敲不響」並非為霸凌事件的鐵則,因此我們更應該深入被霸凌者的心理狀態,因為極有可能造成被霸凌者偏激、憤世嫉俗等負面心態除了影響自身的未來發展也可能成為未來的社會中的未爆彈。
霸凌行為的刑事責任
除通報學校有霸凌事件外,霸凌行為常會有刑事、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例如故意毀損他人物品為毀損罪、恐嚇罪、毆打行為的傷害罪或如本案即為妨害名譽罪。霸凌多發生在國中時期年齡層都落在13歲至15歲之間若有觸犯刑事責任,未滿14歲者雖無刑責,仍然可以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處理。14歲以上者得視案件性質依規定課予刑責或保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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