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雖然立法院修改「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讓身心障礙者因「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而未行走於人行道無須受罰,即使不會被罰款,身心障礙者仍可能因未行人行道上而發生交通事故。
台灣道路設計不良,導致身障朋友被迫走上車道,發生交通意外,這些在車道遭後方來車追撞的身障朋友,還因為違反法令遭處罰、賠償損失。立委陳節如與殘障聯盟17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嚴格執法,監督改善無障礙人行道,讓輪椅族、娃娃車都能通行無阻。
今年9月12日,一對推著輪椅的郭姓夫婦遭機車追撞而傷重不治,處理事故的交通隊長表示輪椅輔助器材應行走人行道以避免危險。類似的交通事故並非頭一遭,早在2005年使用電動輪椅的林錦川也因為高架橋的人行道缺乏無障礙設計,導致電動輪椅上不去,只好走上危險的機車專用道,遭後方機車追撞。
林錦川當時嚴重顱內出血,處理事故的警察還責怪他:「不應該行走在機車道上!」林錦川質疑,如果有人行道可走,誰願意冒著危險去與車爭道,「且電動機車速度並不快,走在機車道要不就是後方機車拚命對我們按喇叭、要不就是一不小心遭撞擊。」雖然人行道無障礙設施設計不良,林錦川車禍卻無法申請國賠,他氣憤地表示,類似狀況屢見不鮮,政府明明已有法令約束,只是執法不全,呼籲政府把行走的安全還給人民。
殘盟主任委員劉金鐘表示,人行道常出現水溝蓋,縫隙過大導致輪椅的輪子容易陷入。另方面,人行道無障礙多使用「畚箕形」設計,側邊高低差過大,輪椅路過時容易翻車,行走時不注意也容易跌倒受傷。
中南部許多騎樓遭私人佔用,騎樓明明就該提供給行人使用,因為建蔽率和稅金都有優惠,卻沒有提供公共使用。許多人行道的無障礙出入口還有許多奇怪設計,例如防止機車騎上人行道的柵欄,但那些柵欄不但無法阻止機車,輪椅和娃娃車更不能通行。
最荒謬的是,許多無障礙斜坡的底端居然還有高達5公分的高低落差。劉金鐘諷刺,這等於是逼身障朋友「拿著斜坡上斜坡」。「也因為這些原因,導致許多身障朋友選擇走上馬路,如果一不小心遭撞,我們還要賠償司機,因為依法『輪椅應該行走在人行道上』。」
去年3月,立法院修改「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讓身心障礙者因「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而未行走於人行道無須受罰,即使不會被罰款,身心障礙者仍可能因未行人行道上而發生交通事故。
資料來源:立報
防逃可以「逕行拘提」